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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的自由時報用頭版頭條報導了這則新聞

因為我也是一個會寫店家缺點的部落客

所以我仔細的看了一下

覺得我應該回家寫篇文章針對這件事情發表點什麼



其實寫美食的部落客被告並不是第一次

就我印象中被告而上報的這是第二個

不過上頭條倒是第一次

這對於寫部落格的我們來說並不是個有利的判例

(我沒看到全文,所以無法推測他到底是哪裡有瑕疵,以致於敗訴,如果有朋友能跟我說作者本文的網址,那真是感激不盡)


上一個被告的部落客是勝訴的

理由在於那位法官認為:食物好不好吃是可以被公評的,且被告無誹謗之意圖


但這次這個部落客運氣並不好

遇到了另一個法官有另一種看法


其實法庭上處理這種事情就跟食物好不好吃一樣的主觀

所以我認為連興訟的必要都沒有

根本就是浪費社會資源


我認為一家店本來就應該要有接受正負面評價的心理準備以及實戰上的準備

對於店家而言

有空閒上網找那些批評你的人,然後告他

不如哪這些時間跟精力來強化本業


我認為負面評價沒有空穴來風的道理

(同業惡意中傷除外)

一個消費者說你的缺失

我們可以解讀成:他個人不喜歡,甚至是他太龜毛


但若是一些消費者都有類似的負評價時

就是業者本身該檢討



我們的教育一直的在強調:分數,智能,學業...

卻沒有教我們應該如何面對失敗與批評


任何的人事物都有其優缺點

完美的人不存在

完美的店更是不存在

但是一些有建設性的意見卻能讓一家店變得更好


友人曾經在部落格寫過某高級飯店住宿服務人員的疏失

不知怎麼被該飯店主管看到

便在他的站裡留言致歉

或許友人不會再過去住宿

但是在他的部落格裡看到這留言的訪客心裡都會有良好的印象


不管是虛心接受指教去改正問題也好,借力使力以達宣傳效果也好

一個負面評價可以是敵人也可以是貴人

端看你怎麼去解讀他



再者

基於一個消費者的立場

如果我知道台中西區那家告人牛肉麵店是哪一家

我絕對不會去用餐

因為這樣的店會給人不好的印象

這也是為何許多大企業遇到類似情況時會選擇保留法律追訴權而不選擇直接興訟

因為勝訴的機率是50/50

但是即便贏了官司也會失去民心

企業形象很重要啊!


 


以上一些意見

寫給開店的朋友參考

你當然可已有不同意見

我們可以留言來做理性的討論



同理

對於部落客

理性&建設性是我們寫店家缺點時很重要的一件事


如果你長期收看我的部落格

你應該沒看過我寫難吃這兩個字

我一直以來都不用"難吃"這兩個字來形容食物的原因

一來是對於食物本身以及料理者的尊重

他或許把食物做壞了,但是沒功勞也有苦勞

要說一個食物不好吃

我會選擇用具體的描述

廚師花時間煮了食物,我就該花時間跟精神把他好吃與不好吃的理由寫出來

我絕對不會用情緒性的字眼來批評一家店

批評的目的是為了讓他改善而不是為了發洩自己的不滿



對我而言

烹調食物是門科學


科學這檔事沒什麼情緒可言


大家都該就事論事

好吃的東西該分享給大家知道

並且要想辦法做出具體的描述

這對於部落客本身也是個很好的鍛鍊


寫不好吃的東西時也得寫出詳細原因

最好來個圖文並茂

如此一來哪天店家要告你時

你有更多的證據去幫助自己勝訴


寫到這裡我怎麼覺得寫部落格很可憐

自己花錢去吃東西,在自己的網站花很多時間與精神寫自己的感想都有人告你?!


或許你會說

不要寫不就沒那麼多麻煩事?


這樣的確可以避免麻煩

但是我認為餐飲的水準也將變得遲滯不前


只有消費者對於品質有要求時

餐飲的整體素質才能提升

這個過程會很漫長

但是我相信會改變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要因噎廢食


主流媒體因為有廣告業主的壓力

他們不得不只寫些漂亮的文章

但是部落客不同

有些事情只有部落客做的到


好的要推,壞的也得寫出來

我甚至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你也一起加入寫美食部落格的行列

只有更多人關心這個議題時

這個環境才有可能更進步

 


雖然這個事件讓人心寒

但是俺的美食魂是不會被澆熄的

我會繼續努力的寫下去


也麻煩那些被批評的店家拿出點骨氣來

在告人家之前先冷靜思考,自己是否真的有做的不好的地方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

 

告部落客這件事情絕對不會讓你離天堂更近

 

 

 

 

 

 

 


PS:忽然有個想法

乾脆來組個工會或是聯盟之類的

萬一哪天遇到這種衰事可以互相幫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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